学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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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5 作者:胡小毅 浏览次数: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各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全面启动长沙学院2013年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任职资格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能把握学生工作规律;

    3.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具备广博的知识面和良好的人文素养,具有开展学生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身心健康,能履行班主任的各项职责;

    5.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班主任的选聘

    1.每个学生自然班级配一名班主任。

    2.班主任均为兼职,从各系教师、机关干部中聘任。

    3.为保证班级工作的连续性,班主任的任期一般和班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限一致。

    4. 班主任人选由各系负责选拔,经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班主任的待遇,文件另行规定。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选聘工作,按学校规定推荐和选派热心学生工作、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2.各系应于7月16日前按照《班主任选聘人数分配表》(附件1)的名额数确定选聘名单,并将各班主任的《长沙学院班主任岗位申请表》(附件2)及《长沙学院班主任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304办公室胡老师处;同时报送《长沙学院班主任情况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

    3.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前组织全体班主任开展工作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班主任选聘人数分配表》

    2. 《长沙学院班主任岗位申请表》

    3. 《长沙学院班主任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