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及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体在校注册学籍的退役士兵。
二、资助标准
每年每生3700元,分春、秋两个学期等额发放,本学期发放1850元 。
三、发放方式
学校采用财务代发的形式,通过本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号信息,将助学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请同学们务必确保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信息准确无误。若有银行卡信息变更等情况,请及时与学校武装部征兵办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四、领取流程
(一)资格确认
符合发放政策的退役学生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应征入伍服兵役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更新日期为4月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提交至学校征兵办。
(二)资料复审
1.学校已对退役学生的资格进行了初步审核,并拟定了本次获得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的学生名单(附件4),鉴于资料涉及个人相关信息,本通知不予公开。请同学们及时与各学院辅导员或学校武装部联系,核对相关数据。如有异议,请在4月25日17:00前与征兵办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2.武装部制定了《退役士兵2025年春季助学金发放表核对说明》(附件2)以及《本专科生国家应征入伍服兵役专项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版(附件3),请严格按核对说明进行信息核实,依照模版要求规范填写。
(三)等待发放
待所有审核流程完成后,学校将于5月9日前将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请同学们耐心等待,注意查收银行卡到账信息。若因特殊情况导致助学金未能按时到账或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征兵办联系,以便我们及时核实处理。
五、申请要求
(一)退役士兵复学后,仅在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享受。学生当年不可重复申请普通家庭经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4月23日中午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资格确认环节中规定的4份材料纸质档(均一式一份),逾期将无法补办,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宙
联系电话:18374846829,办公室电话:84261597
办公地点:长兴楼一楼113室
长沙学院武装部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应征入伍服兵役专项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退役士兵2025年春季助学金发放表核对说明》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应征入伍服兵役专项助学金申请表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