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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责任编辑:李映辉 浏览次数: 来源:研究生学院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19]19号),我校相关实验室需参与此次评估工作,现就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2年度评估对象为2017年(含)以前组建的材料和信息技术领域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我校环境光催化应用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工作要求

1.请相关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和材料报送工作,于2022年6月14日前,将《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纸质档(需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确认)和电子档提交研究生学院。

2.评估方式、评估内容及评估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电话:84261320

办公地点:长盛楼3039室

办公邮箱:ccsuyjsxy@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研究生学院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