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已经从成人、职业群体拓展至大中小学生群体,并呈现低龄化、复杂化趋势,传统单一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是湖南地方工作的新突破,更是对教育新问题、新挑战的有力回应,为促进湖南地区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与行动指南。
《条例》明确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五育相融合。这一规定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了“五育相融合”的心理健康促进路径,为新时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条例》第三条确立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工作机制,第四条明确的五育融合具体路径,为构建一体化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提供了政策基础。本文将从《条例》文本出发,结合时代背景,探讨如何通过五育有机融合,实现心理健康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和实效化。
德育筑基:价值观引领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度融合
《条例》第四条第一项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六条进一步明确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这些规定体现了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本质联系:即价值观是心理健康的“定盘星”,心理健康是价值观内化的“润滑剂”。为落实这一要求,需要构建“三位一体”的德育融合机制:一是建立英雄模范引领机制。正如教育家雅斯贝尔斯所言,“教育是一朵云推动另外一朵云,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榜样引领的力量是无穷的,《条例》第四条强调发挥英雄模范的引领作用,其深层价值正在于通过模范人物的精神感召,实现代际间的心灵传递。根据《条例》精神要求,学校可在不同时间节点邀请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进校园,通过“榜样讲述+心理体验”的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学生心理成长课程。二是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条例》第六条提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实践中可通过“心理剧+思政课”的方式,将校园心理情景剧与学校思政课程结合,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深化价值观体验。三是完善生命教育体系。《条例》第四条要求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的品质,学校可通过建立“生命教育导师制”,将心理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资源整合,开展跨学科的生命教育课程。例如,衡阳市的教育实践表明,系统化的生命教育使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显著下降。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条例》第八条强调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学校应建立“德育-心理”双导师制,为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配备德育导师和心理辅导员,通过“一对一”帮扶实现价值观引导与心理支持的有机结合。
智育优化:学业压力管理与学习心理能力提升
朱光潜在《谈美感教育》中指出:“智育叫人研究学问、求知识、寻真理。”智育通过认知训练提升心理调节能力,系统化的知识学习能够增强问题解决能力和理性思维,从而有效降低焦虑水平并提升心理韧性。《条例》第四条第二项明确要求“克服重分数轻素质、重学业轻健康等倾向”,直指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这一规定,需要构建“三维度”的智育优化体系。一是在课程实施层面,严格执行《条例》第七条关于心理健康课程开设的要求。小学阶段可采用“学科渗透+主题活动”模式,将情绪管理融入语文课文中的人物分析;中学阶段建立“必修+选修”课程体系,例如,长沙某中学开发的“学习心理技巧”选修课,使学生的学习效率平均提升22%。二是教学方法改革上,落实《条例》“减轻学生学业压力”的要求,推广“心理友好型”教学法。采用项目式学习时,可嵌入团队协作心理训练;在探究式学习中,加入挫折应对技巧培养。株洲某小学的实验显示,这种方法使学生的考试焦虑水平降低29%。三是在评价机制创新方面,按照《条例》第十条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师考核的精神,建立“过程性评价+心理健康观测”的双轨制。可采用“学业成长档案+心理状态曲线”并行的方式,全面反映学生发展状况。实践证明,这种评价方式能使教师更早识别出23%的潜在心理问题。 针对《条例》第八条提及的考试压力问题,应建立“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心理支持体系。考前开展放松训练,考中设置心理舒缓站,考后组织压力释放活动。
体育强心:运动干预与心理素质培养的协同推进
健康体魄是心理健康的生理基础,规律运动能有效改善情绪状态;同时,积极心态又能促进身体锻炼的持续性,二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要求“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技能,保障学生体育运动时间”,为体育促进心理健康提供了制度支持。实现这一目标,学校需要建立“四维联动”的体育强心机制。一是在课程体系建设上,落实《条例》关于“保证体育课程时间”的要求,开发“体育+心理”的融合课程。学校可将团队合作训练融入球类教学,将意志品质培养纳入长跑训练,将情绪调节技巧结合体操练习等。二是在体育活动组织方面,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构建“常规+特色”的活动体系。学校除常规运动会外,可开展心理拓展运动会,设置信任背摔、同心鼓等兼具运动性和心理性的趣味项目。三是在运动环境优化上,落实《条例》“改善学生体育锻炼条件”的要求,打造“心理友好型”的运动空间。例如在操场设置情绪宣泄区,在体育馆布置人生励志标语,建设兼具运动功能和心理调节功能的复合场所。四是在特殊群体关怀方面,结合《条例》第八条,为心理高危学生设计“运动处方”。针对心理问题类型与严重程度,可以为抑郁倾向学生安排团体操课,对焦虑学生指导呼吸调节性运动,为社交障碍学生设计合作性游戏。临床心理学的研究数据表明,这种针对性干预手段有效率可达63%。
美育润心:艺术表达与情绪管理的有机结合
美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天然的耦合性,二者在情绪调节、自我表达和人格完善等方面存在深度关联。从具身认知理论来看,艺术创作和审美体验通过多感官通道激活大脑的情绪加工系统,能够有效调节压力反应。《条例》第四条第四项提出“挖掘和运用美育资源,开展艺术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美育实践活动”,为美育促进心理健康指明了方向。为实施这一要求,需要构建“三层次”的美育润心体系。一是在课程开发层面,按照《条例》第七条关于“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要求,设计阶梯式美育心理课程。小学低年级以绘画情绪表达为主,小学高年级引入音乐疗法基础,中学阶段开设戏剧治疗模块。二是在活动开展方面,落实《条例》精神,举办“艺术+心理”主题系列活动。“心灵涂鸦墙”允许学生自由表达情绪,“情绪音乐会”用音乐引导情感宣泄,“心理微电影”大赛鼓励学生创作心理健康主题作品。三是在环境营造上,创建具有疗愈功能的审美空间。在心理咨询室布置舒缓的艺术作品,在走廊设置学生艺术创作展示区,在校园角落打造“心灵花园”。例如湖南某高校的实践表明,这种环境使心理咨询的主动求助率得到显著提升。针对《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媒体内容的要求,可开发优质心理健康艺术资源。制作心理健康主题动漫、创作校园心理歌曲、开发艺术治疗APP等,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心理健康知识。
劳动育心:实践体验与心理品质培养的双重收获
劳动实践通过身体力行的体验激活心理韧性,在“做中学”的过程中培育抗挫折能力与自我效能感;同时,规律性的劳动活动能调节神经内分泌系统,有效缓解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条例》第四条第五项要求“拓宽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推动学生养成劳动习惯和掌握基本劳动技能”,为劳动教育促进心理健康提供了政策抓手。为落实这一规定,需要学校建立“四融合”的劳动育心机制。一是在课程设计上,开发“劳动+心理”融合课程。例如在种植活动中培养耐心和责任感,在手工制作中训练专注力和抗挫折能力,在厨艺学习中提升自我效能感。二是在实践活动方面,按照《条例》要求,构建“日常+专项”的劳动教育体系。日常性劳动如班级值日、校园保洁;专项劳动如职业体验日、社区服务周。特别注意《条例》第五条关于家务劳动的要求,设计“家校劳动打卡”活动。已有研究数据显示,持续参与劳动的学生抑郁症状减少35%。三是在评价激励上,建立“成果+成长”的双重评价机制。既评价劳动成果质量,也关注劳动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如坚持性、合作性等品质的发展。四是在特殊教育融合方面,落实《条例》第七条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为特殊学生设计适宜的劳动项目。通过简单重复劳动培养孤独症学生的规则意识,通过协同劳动发展智力障碍学生的社交能力。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湖南心理健康教育进入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只有学校切实通过五育的有机融合和系统推进,才能真正实现《条例》倡导的“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的立法宗旨,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筑牢心理健康基石。
作者:徐远超 系长沙学院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来源:新湖南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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