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

关于举办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长沙学院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招就处

关于举办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长沙学院初赛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乐易考杯”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湘教通[2015]2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展,培养青年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定于2015年6月至9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长沙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承载梦想,创新创业成就未来

二、参赛时间

2015年6月18日至9月7日

三、大赛组织

学校设立大赛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的领导、宣传、组织、评审。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刘世昌

副组长:杨建宏

成 员:祝 磊 刘 昊 徐远超 张跃佳 全湘燕

彭向阳 石学兰 赵晨曦 谷建春 舒 欣

贺 革 李福英 胡 嫔 陈滨滨 陈思玥

大赛办公室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107室,陈思玥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两组进行,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为学校在校生,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为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是创业企业法人;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①“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②“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③“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④“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2、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项目计划书一式五份、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和PPT演示文件,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附上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图片。

4、本次校内初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每个系部参赛报名项目不少于2个,鼓励多报名,合理安排创意项目和实践项目报送比例。并于7月15日之前将推荐项目电子版上交至谢艳老师,联系电话:84261304(一综合楼107室)。

5、请各系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6、校内初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200元。另设优秀组织奖3个,最佳指导老师3名。学校将推荐前2-3个项目参加湖南省教育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附件:1、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长沙学院初赛报名表

2、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长沙学院初赛日程安排表

3、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长沙学院初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沙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