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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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1 作者:胡毅 浏览次数: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各系、各园区:

    根据《长沙学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二)上课。为了使同学们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重点提醒学生不要轻信来源不明的招揽乘车的广告信息,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回家和返校时不得乘坐无证、无牌车辆和夜班车;晚间外出结伴而行;离开宿舍时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教育学生在政府指定区域祭奠亲人,不能随意撒烧纸钱,以防火灾发生或环境污染。

    2.加强法纪校规教育。要教育学生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要求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酗酒赌博,严防火灾、盗窃、打架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3.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要引导学生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二、工作要求

    1.实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各系要充分掌握学生去向信息,组织各班级认真填写《学生节假日去向登记表》,并将《学生节假日离校统计表》于4月4日上午10:00前上报给学生处胡毅老师处。各系要在4月7日晚上统计到校学生人数,并将《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于4月8日上午10:00前上报给学生处胡毅老师(以上表格请到“学工之家”QQ群下载)。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延迟返校的情况。对无故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予以批评教育。

    2.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系每天要安排辅导员值班(值班安排表于4月4日10:00前提交给学生处胡毅老师处),随时掌握学生动态,使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地解决。要发挥学生党员、干部和学生信息员的作用,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系、学生处领导和学院主管领导,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3.严格执行集体活动报批制度。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单位和个人组织校内外集会活动。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学生工作处或校团委申报活动方案,并报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学生不得以年级、班组、社团等任何名义,集体组织外出游乐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游乐而出现安全等事故者,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4.加强学生园区的管理力度。节假日期间,学生园区楼栋管理员要坚守岗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楼栋内的巡查和人员出入登记的管理力度,确保园区楼栋安全。

    5.关心学生中的特殊群体。放假前和收假后要做好对特殊学生群体的思想、心理动态的摸排工作,加强与这些学生家长的联系,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