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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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4 作者:杨桦 浏览次数: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各系(院)、各园区:

    根据《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当前我校学生住宿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暑假学生留宿工作做出如下要求,请各系、基础学院、各园区切实落实:

    1、7月7日全校学生正式放假。7月15日,学校维智、汇泽、弘昱学生宿舍园区封园,校本部学生宿舍园区部分封园。8月26日学校各园区统一开园,接受学生返校入住。

    2、各园区在封园之前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各系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离寝时,注意关门落锁,关闭水电开关。

    3、各系如有学生集体学习或实习教学任务安排在封园期间的,要求在6月28日前以报告的方式上报宿舍管理中心(具体学生个人信息以电子档的方式汇总后发到杨桦老师QQ邮箱。汇总表格在学生工作处网页“资料下载-日常管理”中,请自行下载)。

    4.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安排,暑假申请留校住宿对象为10、11级学生。申请条件满足以下之一均可:

    (1)考研;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相关活动;

    (3)贫困生假期勤工助学。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经系审核后,可申请假期留校住宿。

    5、经研究决定将假期有限床位集中安排在校本部园区,其中男生住10栋,女生住7、8栋。请各系严格按程序审核学生暑假住宿申请。7月5日下午5:00之前各系将经过资格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需附有家长意见、申请人用人单位证明、合同、聘用协议书复印件及所在系意见)整理汇总上报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中心杨桦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7月8日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长沙学院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在学生工作处网页资料下载日常管理中,请自行下载)

    6、请校本部园区在7月15前清理出空床位,7月14日办理入住手续,7月15日暑假留校学生统一入住校本部园区,各园区开园后暑假留校学生搬回原宿舍住宿。

    7、暑假留校住宿学生住宿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长沙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作息,保持寝室内日常卫生干净、整洁,确保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2)暑假留校住宿的学生不得私自调寝,必须按时搬入、搬出留宿寝室,注意保管学校财产,不得随意搬出床、桌、椅、柜,如有损坏,由学生负责赔偿,同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按照学校要求标准,一次性向学校物业公司缴纳所需水电费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假期只开放校本部二食堂及校本部澡堂,其他食堂及澡堂关闭。

    (4)暑假期间中途退宿的学生,需告知系部和明深物业,所缴费用不退。

    (5)暑假期间,未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不得擅自入住。

    (6)暑假留校住宿学生需自备一寸照片一张,交明深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8、各系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凡假期有留校住宿学生的系,要求假期中安排专人值班,配合学校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