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长沙学院心理联络员专题培训会议在心健楼303会议室举行。本次专题培训的主题是:《精神卫生法》背景下的高校心理工作解读。专题培训会议由外国语学院心理联络员陈茂老师就其寒假参加全国家庭治疗培训班的学习情况做专题分享,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段思岚主持。
首先,陈茂老师带领全体与会老师从《精神卫生法》的颁布背景、主要精神和内容进行了总体的讲解。接着,陈茂老师结合了《精神卫生法》的若干条例,对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操指导进行了重点解读。例如,《精神卫生法》第四条规定的学生信息保密原则以及保密例外原则、《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对病患住院采取自愿的原则以及自愿例外的原则、《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咨询人员不做诊断和治疗等。培训会上,各二级学院的心理联络员还就平时心理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专题培训会议共持续两个小时,整个培训现场,既有学员的理性冷静思考,也有现场热情洋溢的积极讨论。本次专题培训学习能有效提升心理联络员的专业化水准,促进心理工作开展的科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