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促进学校新闻传播、广告艺术类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湖南赛区的比赛,学校决定举办2013年长沙学院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现将有关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艺术系
二、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参赛规定
1、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命题和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全国大赛网站:http://www. sun-ada.net/index.html)进行创作。
2、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国家《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
3、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4、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广告策划案、影视广告、微电影不得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作品不得超过1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2人。
5、每个学生或小组上交的参赛作品同一类别、同一选题只限1件。
6、参赛作品经院校筛选后,报分赛区评审,在分赛区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再由分赛区统一报送(不超过所在地区参赛作品总数的20%)参加全国总赛区的评审。分赛区不接受个人作品报送。
7、对初选合格入围的作品参赛选手需打印2张报名表(1张分赛区存留、1张报送大广赛组委会)。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或院系公章。
8、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院校、科系、姓名或其他特殊标记。
9、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存入光盘并随作品一并报送,光盘上务必标明参赛编号。
10、学生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四、作品规格及提交要求
见(全国大赛网站:http://www. sun-ada.net/index.html)
五、提交作品时间和地点
报送作品的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至5月25日
作品报送地点:丹青楼2103办公室,王老师:84261530
六、奖项设置
设立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
教务处
艺术系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