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精神,加强我校学工队伍心理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工队伍心理育人工作技能,更科学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我校特举办2023年心理育人工作技能专项训练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8日—7月1日 经管大楼B107
二、培训对象
1.全体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
2. 2020年7月后任职的学院党总支书记;
3.初次任职的班主任;
4.对心理知识感兴趣的教职工。
三、课程安排

四、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所有学员服从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参训学员须努力学习、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培训过程中请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安排,不迟到早退,课前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场地,按要求进行签到。
3.培训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报学生工作处张镇处长审批,如批准同意,请学员向跟训班主任报备。
4.培训结束当天,学员须参与结业考核。缺勤三分之一者、结业考试不合格者均需要参与重修;培训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长沙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