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责任编辑:徐远超 浏览次数: 来源:宣传部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57号)的要求和学校安排,现就我校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学法考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平台及考试对象

2023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在职干部学法考法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hn.12348.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

参加对象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学校聘用人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不用考试)。

免考人员:2023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以及正在休产假或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申请免考方式:本人提出书面免考申请,各二级单位审核免考申请后提交2023年学法考法登记表(附件2)至宣传部备案,二级单位管理员作免考设置。

二、考试安排

(一)基础信息更新。各单位管理员应根据本单位撤销合并、学考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更新人员信息。管理员和学员操作手册登录学员学法账号后直接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我校老学员:根据往年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

我校新学员:2022年新入职我校且之前已有学法账号的,由二级管理员在系统作人员调入。2022年新入职我校的老师,此前无学法账号的,由本单位管理员完成新学员注册程序,注册完成后即可登录湖南法网.如法网,点击“学法考法”导航条即可进入“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

密码更新:请各单位管理员、学员登录学法考法平台按照新密码要求进行密码修改(包含“数字、字母、特殊字符”三种类型,长度8位及以上的强密码形式)。如忘记密码,向本单位学法管理员申请重置密码,重置后密码为6个0。重置后,个人需完成初始密码修改才能正常使用系统。

(二)网上学法。全省在线学法已经开始,学员必须在考试的前一天完成规定学分,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湖南法网.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督促学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分,务必确保本单位学法合格率达到100%。

行业学法包括公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其中公共必修60学分,《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3》《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法律知识学习手册2023》为公共必学必考内容。学满60分必修学分,选修40学分,总学分达到100分以上才具有考试资格。

(三)网上考试。湖南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学法考法工作,教育系统分为高校和中小学校两类人员,分别分2次组织集中统一考试。

学校在职处级及以下学员考试时间第一次为10月23日至10月27日(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至考试前一天18:00),第二次为10月31日至11月2日(报名时间为10月30日至考试前一天18:00)。

长大附中学员考试时间第一次为10月9日至10月13日(报名时间为10月8日至考试前一天18:00),第二次为10月17日至10月20日(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考试前一天18:00)。

每场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集中统一考试期间每天安排11场考试,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4场(15:00,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

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并组织督促学员准时参加考试。

(四)网上补考。因故未参加本系统组考或考试未及格的,应当在12月19日至21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补考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至18日,由各单位管理员统一报名并通知补考学员,补考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在线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法考法的学习。凡应考学员无故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或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新学员注册、免考设置、报名组织考试等环节均由二级单位学法考法管理员完成。

(三)请各单位尽快将本单位学法考法人员账户调整到位,于9月16日前报送本单位学法考法登记表及免考对象申请等材料至宣传部。

(三)各单位学法考法管理员请在9月20日前填写在线表格登记管理员信息(见附件中二维码),并主动加入学法考法工作群(群号:524191744),方便工作联系和提醒。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

2.2023年度学法考法登记表

3.学法考法管理员登记表二维码

宣传部  

2023年9月11日

附件3:

学法考法管理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