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定于4月10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4:00
二、会议地点:致远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
四、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准时参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请在4月9日(周四)中午12点前向贺革主任请假,并报纪委办张君。
2.与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根据上级要求,请不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参会,如携带手机的,请自觉放置在会议室外的手机柜当中。
4.严肃会风会纪。
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