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要求
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要带头践行文明、安全、节俭、绿色的祭扫方式,严格执行“八个严禁”要求: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服务管理对象和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活动;
2.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踏青游玩、健身娱乐等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私人祭扫物品,违规报销因私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餐饮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5.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等;
6.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7.党员干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8.严禁违反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结合,把作风建设抓实抓细。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带头遵守纪律,又抓好分管领域的纪律提醒与监督管理,通过多种形式早提醒、早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偏。
三、从严监督执纪
学校纪委将紧盯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节后一周内,请全体中层干部通过学校办公系统向学校纪委报送清明节期间作风纪律执行情况。
举报邮箱:jbx@ccsu.edu.cn
中共长沙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长沙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